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一项罪名,2020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帮信犯罪案件逐年增长,2023年超过10万件,2024年全年和今年上半年案件数虽同比有了大幅度下降,但仍处于高位。
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三低一高”特点,3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80%,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群体涉案问题突出。
未成年人、在校生易被引诱
记者采访中发现,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因涉世不深、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易被诈骗团伙引诱成为“工具人”。
某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唐某于假期校外兼职期间认识高某。高某表示办理银行卡供他人使用可获得1500元好处费。唐某因经济拮据,便用自己身份证购买手机卡、开通个人银行卡、设置u盾密码和银行卡密码后,再按照要求邮寄上述物品至指定地点供他人使用。经查,唐某办理的银行卡被诈骗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支付结算金额达35万元。唐某获好处费1500元。
唐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其他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经公开听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卡人高某则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更有甚者,一些电诈、洗钱犯罪团伙还将部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展成为自己的“帮凶”。
2023年3月,孙某在外地一所高级技工学校就读期间,与他人结伙实施“手机口”诈骗,即让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接通语音,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诈骗分子谎称快递丢失并主动提出赔偿,再以办理理赔手续为由,诱导被害人添加QQ详聊,实施诈骗。
孙某先是提供自己的手机,在尝到“好处费”的甜头后,又拉拢同学魏某等人(另案处理)加入,一同提供手机号以及拨打电话,逐渐形成有组织、成规模的诈骗帮凶团伙。其中,孙某的涉案金额为38445元。最终,孙某因犯诈骗罪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针对帮信罪“三低一高”的特点,司法也做出了相应调整。
记者注意到,此次“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再次强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明确提出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022年9月至11月,在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组织同校学生顾某和某中专院校学生师某(未成年人)等人向他人出租银行卡,并负责与上家沟通联络、现场指挥和支付好处费等。顾某、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在高某组织下分别出租本人的3张银行卡。顾某的银行卡流入诈骗资金34万余元,师某的银行卡流入诈骗资金23万余元。
2022年11月、2023年2月,高某、顾某先后主动投案。2023年2月21日,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顾某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师某退出违法所得2300元。
“对于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分层分类处置。”检察官介绍,对于具有被他人组织、利用参与犯罪,参与犯罪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到案后认罪认罚等情节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依法可从宽处理。
闵行检察院审查后,对顾某决定相对不起诉,并通知其所在院校,建议对其予以处分,后校方对顾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师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满后,对师某决定不起诉。
高某则因具有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情节,被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普法宣传要进校园、进社区
相比于司法机关的事后救济,学校、家庭才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阵地。近年来,上海司法机关努力推动反诈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提高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就将一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庭审搬到了大学校园,上海政法学院300余名在校师生“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被告人杨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提供给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经查,上述银行卡收取、转移非法进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85万余元,其中包括查证属实的刘某等4人的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为学生们现场答疑解惑,针对帮信罪的构成要件、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特点、刑事犯罪对犯罪人本人产生的刑事处罚外的直接附随后果、对犯罪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产生的间接附随后果进行详细介绍。
去年7月初,“清朗守护·为你而来”上海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系列主题活动启动,上海三级检察机关突出整治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涉网络犯罪,仅两个月左右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71件。此外,检察机关还通过“法治副校长”授课的形式,向在校生介绍未成年人成为网络犯罪嫌疑人、帮凶及被害人的情况,如未成年人为牟小利,出租、出借银行卡、身份证,成为犯罪活动的帮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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